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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7:23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征集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我院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一、重点领域及方向

项目库重点征集人工智能(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应用),重大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装备(重大创新药物研发、智能健康装备),新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高端自主芯片(功能芯片研发)、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环保装备),新能源(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可再生新能源利用关键技术),高端化工(化工装备及过程控制系统、化工副产物的资源化高附加值综合利用),现代高效农业(精准农业、良种良法研发与推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盐碱地绿色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高效治理技术、湿地生态保护、高效节能技术),海洋资源高效开发(现代渔业种业技术、海洋油气钻采技术及装备、海洋生物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等重点产业和方向。

二、项目类别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市内外高校、科研单位等为申报主体,重点突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项目成果必须为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完成中试,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示范前景。此类项目配套自筹经费不做比例要求。

三、条件和要求

1、鼓励申报单位通过产学研方式联合申报,参与单位也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同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主管部门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有在研的国家、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与已立项支持的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直接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无需再提报材料。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0-2022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征集采取项目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的方式,推荐文中应明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重点领域、总预算、申请经费等。

2、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受理。

3、请申报单位将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和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交至科技处。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12点前

 

      

                                                           科技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