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创新,促进专利保护运用,根据《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山西省专利奖补项目工作的说明》通知,现启动山西省2017、2018、2019年度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及获中国专利奖资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太原市辖区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和获中国专利奖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项,银奖项目一次性补助60万元/项,优秀奖项目一次性补助20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专利资助申请人应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资料或相同项目重复申请者,一经发现,全额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山西省国内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两份;
3.共有专利权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同时提交由共有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共有专利权人专利资金资助权属约定书两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国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山西省国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两份;
3.专利证书及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两份;
4.共有专利权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同时提交由共有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共有专利权人专利资金资助权属约定书两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荣获中国专利奖补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中国专利奖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3.共有专利权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同时提交由共有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共有专利权人专利资金资助权属约定书两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原件”经市级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申请人,所有“复印件”加盖原件单位公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四、申报方式
专利资助申请人按申报要求以系部统一提交申请,并将《山西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发至科技处邮箱:keji_chu@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至院科技处312,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山西省国内(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国专利奖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山西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