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的申报管理依据教育厅制定的文件《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03]19号)。现将2013年度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报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4、申请人不应超过40周岁。
二、申报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5份(双面打印)。
2、本文件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
请书可从科技处网站下载。
注:我院收申报材料截至2013年4月26日 项目管理科 电话:3568619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