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决定对2012年度立项的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对各项目的完成情况、结题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并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可以在科技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2、结题报告中要提供能够证明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和使用经费的证明材料。
3、要求于2013年11月21日下午6:00前将《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行政楼213室),纸质文档要有指导教师的签署意见。
4、结题采用实物演示或PPT汇报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顺序与立项顺序相同。
5、科技处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退还已划拨经费,同时撤销该课题。
四、结题答辩时间:
2013年11月2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温志明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