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根据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申请人不应超过40周岁。
三、资助方式
一般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应用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
四、申报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
印)一式5份。
2、本文件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可从科技处网站下载。
注:我院收申报材料截至2013年4月26日,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电话:3568619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