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2012年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12年12月底在网上公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3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2、自2013年开始,基金委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5、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A.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B.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单位要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研究基地建设需要出发,广泛深入地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将尽全力做好申请项目的协调、指导、内外沟通、形式审查等工作。
2、各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前,须登录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申请通告)、《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对拟申请的项目进行自审。
3、2013年2月27日前,申请人自愿将申请书初稿送科技处做查重、形式审查和第一次外出送审。
4、2013年3月7日前,申请人自愿将申请书的修改稿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第二次的外出送审。
5、2013年3月1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文档两份(含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送科技处。并注意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版本一致性。
6、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院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院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院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2、申请人须使用2013年新版申请书,申请书电子文档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3、由于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时,学院要出具公函和项目清单(在学院所有申请项目电子文档提交后,才能产生),同时为避免国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前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在线填报申请目项要尽量提前,请申请人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过时不候。
2013年项目申报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2012年12月底发布的《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委网站网址: http://www.nsfc.gov.cn/
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法,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进展报告》。
2、请需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月7日前在线提交进展报告,科技处将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
联系人:温志明、袁 毅 联系电话:356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