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系部:
请系部统计上报2012年度符合《太原工业学院科技工作奖励条例》的科技成果(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相关复印件和证明,及时通知相关专职及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于11月27(星期二)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和纸质材料交于院科技处计划成果科。
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2年2月27日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13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太原市2012年“科技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