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年度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29日 14:40 作者: 点击:次
各有关高校:
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科[200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的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获资助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就2008年度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会议报告验收的方式进行。各高校可组织所有项目集中汇报,聘请5-7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前入选者应先完成附件1供会议验收审核。验收专家由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担任,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附件3)。验收完成后,附件1由验收单位存留,各验收单位填写附件2,连同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三、时间安排
会议验收应安排在10月-11月进行。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验收时间确定后,请提前一周将验收工作安排和专家组成情况书面报我厅审定。我厅科技处将根据工作安排参加验收。
四、申请延缓结题的以前年度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五、本通知同时在我厅网站www.sxedu.gov.cn公布,有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