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系部:
请各系部依据太工人发〔2012〕96号关于印发《太原工业学院岗位业绩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统计上报2013年度符合《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7)的科技成果相关复印件和证明,及时通知相关专职及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汇总表和纸质材料交于院科技处计划成果科。
电话:3568619 联系人:袁毅
科技处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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