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省留学办已开始受理2017年度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现将通知如下:
2016年度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能源、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基础研究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其它社会发展研究等项目。
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对象主要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高级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等留学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学院校、科研院所、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证明者。
一、普通项目
每项额度原则上2-5万元人民币(社科类1—2万元;科技类3—5万元)。对再次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
2、近三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3、近5年内应用、推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者。
二、重点项目
为切实解决山西省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资助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自主创新,支持条件成熟的社会及科研成果,今年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社科类5—8万元;科技类15—20万元。
社科类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
1、山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山西文化发展研究;3、山西生态文明建设与体制改革研究等。
科技类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
1. 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及资源型经济转型;2.新材料转化;3.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4.工业自动化控制;5.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6.精细化学品;7.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8.中药现代化技术;9. 现代农畜产品养殖、深加工技术与食品质量安全;10. 农作物、林果新品种选育及示范;11. 农产品产后推广及增值技术;12. 生态建设。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
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交至科技处(科研资助表格可通过山西省留学人员信息网下载)。
特别说明:申请书、附件必须正反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
联系人:索静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