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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8:46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根据晋社评字[2017]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山西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推动我省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从20178月起开展我省第十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时限及申报、初评时间安排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151月至201612月期间,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办公厅的《工作研究与交流》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参阅材料》以及中央、国务院等省级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对省级以上领导形成正确决策有过明显影响或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的不宜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在网络上发表的具有正确导向和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对于2011 1月至201412月期间的成果,如作者未申报参加同期山西省社科评奖,且有重大理论突破及新的重大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时间安排:(1)网上申报:2017825日至1020日;(2)初评单位接收书面材料:20171021日至1031日。(3)初评单位评审及公示:2017111日至1130日。(4)初评入选材料报送:2017121日至1220日。

二、设奖项目与等级

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组、哲学组、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学组、管理学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本次评奖共设奖190项,分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95项。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设荣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项。

三、评审领导与组织

本次评奖初评工作由各申报组织单位进行。

四、具体要求

院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第十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申报人请务必于201710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技处。             联系人:袁毅   联系电话:3568619

 

(相关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