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基金委网站网址: http://www.nsfc.gov.cn/)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单位要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研究基地建设需要出发,广泛深入地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将尽全力做好申请项目的协调、指导、内外沟通、形式审查等工作。
2、学院审核安排如下:
学院拟于2018年2月上旬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一轮评阅,请申请人于2018年2月1日上午9:00前自愿将申请书送至科技处。
学院拟于2018年3月上旬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二轮评阅,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3日上午9:00前自愿将申请书送至科技处。
为避免国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前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要求各申请人于2018年3月15日前网上提交正式申请书。科技处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8:00前。
2018年3月16日,申请人将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含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送至科技处。并注意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版本一致性。科技处审核,汇总,提交。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院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院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院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院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郭晋秦
电话:3568619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