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院级科学基金项目(含以前延期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立项资助的院级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及以前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2.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3.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结题(撤题),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结题(撤题)申请书》(见附件3)。项目研究未达到预期目标,允许延期一年;项目研究如果已经延期一年,但仍未达到预期效果,不允许再次延期做撤项处理。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装订成册并加封面、目录。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于5月15日下午6: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213室。
三、结题形式
组织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晋秦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