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5年资助的第一届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
2、2016年资助的第二届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验收方式
采取报告材料评审和答辩的方式。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获资助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研究工作总结》或《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keji_chu@126.com。并附佐证材料一份,装订顺序与《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附表研究成果》中的顺序一致,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
2、获资助人按要求据实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决算表》或《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决算表》,纸质稿一式两份(科技处和获资助人各一份)。
3、所有材料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6:00前交至科技处312室。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