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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6:1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19]1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成果报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此次评奖范围为20171月至201812月期间,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2017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由成果所有者登录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sxskw.org.cn)进行注册。(本次申报采用全新系统,所以必须先注册)。

    具体流程为:山西社科网首页→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系统→登录系统→项目申报→申报填写。

    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组、哲学组、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学组、管理学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实施细则》(附件)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并接受省评奖办公室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申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即日起至2020110日;

    2)我院接收书面材料时间:2020224日;

    3)各成果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六份;

申报成果及其社会反响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以提供原件四份);

   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审核真实性后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五份。

    4)所有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申报表、作品及社会反响和效益证明材料需分开各自单独装订

    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科技处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