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资助的第三届青年学术带头人
2、2017年资助的第二届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
二、验收方式
采取报告材料评审和答辩的方式。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获资助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或《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研究工作总结》《(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并附佐证材料一份,装订顺序与《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附表研究成果》中的顺序一致,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
2、获资助人按要求据实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决算表》或《太原工业学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决算表》,纸质稿一式两份(需财务处签章)。
3、各系部填写《2020年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2020年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A4纸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4、所有纸质材料以系部为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统一交至科技处312室。所有电子文档发到keji_chu@126.com,文件名为“2020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结题-xx系”、“2020院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结题-xx系”)。
5、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