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2018年立项,执行期结束的项目;
2、2019年立项,计划任务完成,申请提前结题项目。
二、验收材料要求:
1、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系统中提交科技报告,通过科技报告中心审核后,取得收录证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并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系统中提交,经审核后系统中打印带水印的结题报告。
3、资金决算表需自行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4、结题材料的附件(含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全文、专利、奖励、会议邀请函、参会照片等复印件),论文需附检索报告,培养学生毕业论文需附首页和致谢页;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5、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先用拉杆夹装订,待结题结束后再按要求胶装一本),装订顺序(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山西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完成的报告)、项目验收结题报告、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全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计划任务书复印件),验收材料除项目验收结题报告需单面打印外,其它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6、请对照项目结题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一式五份,并于2021年5月18日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12室。
三、验收形式:
1、组织结题验收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答辩采用PPT方式(10分钟)汇报,对照《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准备;
四、延期项目:
如到期项目未能按期执行,需申请延期,项目承担人应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2份,请尚未提交延期申请表项目负责人于5月11日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12室。
联系电话:0351-3568619邮 箱:keji_chu@126.com
科技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