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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4:37    作者:     点击:

有关单位、有关院校: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研究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办公室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项目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劳动教育专项课题、学校艺术科研专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行政部门管理者及校外教育从事青少年课外艺术教育工作(教育体制内)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者论文均可。

(三)同一申报主持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可参与两项研究项目。

三、选题要求

(一)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课题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学校艺术科研专项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劳动教育专项立足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实际,面向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系统研究和探索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二)申报者可根据《2021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另选题目。项目指南所列只是对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申报人尽量不要使

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项目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凡在近三年内未按时完成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将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的申报 。

三、项目管理

(一)本年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专项课题均自筹经费。

(二)本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我办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立项课题给予撤项。

(四)申报项目应先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原则由工作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不统一组织申报的,需经单位同意,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报送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章;

(三)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gov_gov@126.com邮箱。

六、联系办法

 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010-64441691;联系人:裴老师15313890169。

申报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办公室(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驻济南办事处);联系电话:0531-66669765,联系人:蒋老师。

附件下载

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下载

科技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