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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常州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大技术榜单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01日 17:09    作者:     点击:


各有关系部中心:

常州市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科技攻关重大技术需求36项榜单正式发榜。具体公告如下:

为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进一步推进“揭榜挂帅”机制,围绕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暨 2023 年重大技术需求征集的通知》(常科发〔20239 号),现发布常州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大技术需求榜单,面向国内外张榜招贤,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项目

本次共发布36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大技术需求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1),主要围绕新能源和新材料两大产业领域,发榜公告期到北京时间 2023 5 3 17:00 时截止。

二、 揭榜要求

(一)国内揭榜单位要求

揭榜单位是中国境内具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创新联合体等,并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单位提出的任务;

2. 能对发榜重大技术需求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 揭榜单位研发团队成员与发榜单位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等关联关系。

4. 财务状况良好且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国际/港澳台揭榜单位要求

揭榜单位是国际/港澳台具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创新联合体等,并满足下列条件:

1. 揭榜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 能对发榜重大技术需求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2. 揭榜单位和发榜单位不得是同一企业集团在中国境内外的分支机构,不得是母子公司等关联关系;

3. 发榜单位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其相关行为应当遵守各自及对方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4. 发榜单位与揭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应规范严谨,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合作协议需双方单位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或由有权签字人书面授权他人签字,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协议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内容不一致处以中文表述为准。

三、揭榜流程

1. 材料填写。发榜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国际/港澳台揭榜单位可委托中国境内合作方)可随时提交揭榜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对国际/港澳台揭榜挂帅,揭榜材料为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表述为准。

2. 材料报送。请各负责人将揭榜材料电子档(Word版和扫描件)报送至科学技术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keji_chu@126.com

截止时间:20234261800科学技术部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3. 对接揭榜。在发榜公告期内,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协调发榜单位与揭榜单位深入对接,在充分洽谈沟通的基础上,揭榜单位进一步完善揭榜攻关方案。

4. 中榜公示。发榜单位在发榜公告期满之日起 1 个月内,对每一份揭榜攻关方案明确合作意向,确定拟中榜名单。拟中榜名单由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通过官网( http://kjj.changzhou.gov.cn/)向社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技术合同。


1. 2023 年度常州市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榜单

2. 国内揭榜单位情况和解决方案表

3. 国际/港澳台揭榜单位情况和解决方案表

以上资料请见附件。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丁莉峰、王琦;电话:0351-3568619;邮箱:keji_chu@126.com


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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