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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专利转化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5:23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专利转化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的通知》(晋知产函【2023】9号)转发,现就征集2024年度专利转化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通知如下。

一、专利转化项目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向所在地市级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申报,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六份),电子版发邮箱。

2.组织推荐。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以公函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3.审查受理。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受理。

4.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受理结果,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评审。

5.项目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本年度预算规模,择优支持。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省知识产权局予以立项,并签定《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

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并统一向省局推荐报送。《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函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邮箱。

2.审核公示。省局将对《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组织审核,择优确定项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3.项目实施。公示后启动项目实施工作,视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1年内完成各项任务。

4.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开展结项验收,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考《2024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和《2024年度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接收方式:

各单位申报材料由组织推荐单位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统一报送。

四、工作要求

院属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2024年度省级专利转化计划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

邮箱:keji_chu@126.com

联系电话:0351-3568619 联系人:袁毅、澹台嘉孜

科学技术部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