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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2030”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优势,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研究能力,促进医研融合、咨政建言,切实推进全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共同发布《山西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科研专项课题指南》,具体事宜由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负责。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构建大健康格局,着力培育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布局,全方位提升专家学者科研创新能力和咨政建言水平,推动山西大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方向及项目
选题参考给定范围,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内容要围绕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
1.党建引领下的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健康山西背景下肿瘤防治服务体系及研究平台建设
3.医药生物创新与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4.智慧医疗的应用与发展趋势研究
5.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创新研究
6.基于新媒体开展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研究与应用
7.重大疾病防控的方法及行动方案的研究
8.中医强省背景下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
9.山西省慢性疾病流行现状和防治对策研究
10.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
11.健康山西背景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研究
12山西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状况调查研究
13.“互联网+医疗服务+大健康产业建设”模式探索
14.山西省卫生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研究
15.山西省医疗健康保障高质量发展研究
16.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主要模式及经验研究
17.山西大健康产业化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三、组织实施及其要求
本指南旨在指明研究方向,具体选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结合自己或团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课题类别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
(一)重大项目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方向为关系国计民生或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方向(如肿瘤防治、慢性疾病防治、重大疾病防治等)。
2.承担课题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社会组织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医疗机构。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组织指导职责。
4.研究团队不少于3人。
(二)重点项目及培育项目要求
1.承担者应具有副高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或者博士学位;
2.承担者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项目承担单位同时面向市、县医疗机构及健康产业机构;
4.支持、鼓励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立项周期和项目经费
1.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重大项目可申请适当延期;
2.项目经费:重大项目拟立项15项,合计专项经费支持10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50项,合计专项经费支持70万元 ;培育项目拟立项60项,合计专项经费支持30万;
3.经费发放:课题立项后,予以发放50%的项目经费;中期检查通过或项目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项目经费。
四、申报、立项流程及要求
1.申报:申报者需从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sxskw.org.cn/上下载《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附件1)填写一式 4 份,经所在单位审批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部门汇总,汇总表及《申报书、活页》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交回学院科学技术部。
2.评审: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3.立项:核准的立项课题,将于2024年1月在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sxskw.org.cn/)进行公布。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 2 项课题的申报。
五、结项程序及要求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于2024年12月25日前,分别将《山西省社科联专项课题研究项目评审(验收)申请表及活页》(附件 2)和课题最终成果及查重报告以电子邮件及纸质形式(申请表、活页、成果均为一式三份)报送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申请结项。
(一)重大项目成果要求
1.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字数要求不少于2万字,且需形成2项专报,查重率不得超过20%;
2.以下成果形式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论文在核心期刊发布;
②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交流;
③或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
3.公开发布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利用(指在不涉密的情况下)
(二)重点项目成果要求
1.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查重率不得超过20%;
2.在省级以上会议进行交流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3.公开发布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利用(指在不涉密的情况下)。
(三)培育项目成果要求:
1.形成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查重率不得超过20%;
2.公开发布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利用。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立项课题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对课题研究工作给予具体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进度跟踪,促进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丁莉峰、王琦;电话:0351-3568619;邮箱:keji_chu@126.com。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