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通过推动专利产业化,提升企业转化运用能力。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快构建新质生产力。按照《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晋政办发〔2019〕81号)和《山西省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22〕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5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按照“择优资助、统筹产业布局,兼顾区域平衡”的原则,支持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含受让、许可),且在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效专利。
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向所在地市级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申报,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市场前景;项目应在我省企业落地转化;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某月至2026年某月之间);同一项目本资金只支持一次。
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拥有较多发明专利(截止2023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0件)的单位每增加200件可增加1项申报名额。
(二)组织推荐。
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以公函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审查受理。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受理。
(四)专家评审。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受理结果组织评审。
(五)项目立项。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本年度预算规模等,确定支持项目。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省知识产权局予以立项,并签订《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考《2025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接收方式: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按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成册(一式六份)交至科学技术部,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袁毅、澹台嘉孜
联系电话:0351-3568619
电子邮箱:keji_chu@126.com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