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院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院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所有应结未结的院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结题(撤题),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撤题)申请书》(附件2)。项目研究未达到预期目标,允许延期一年;项目研究如果已经延期一年,但仍未达到预期成果要求,不允许再次延期,做撤项处理。
3、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4、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一式五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5、系部填报《院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keji_chu@126.com,纸质版盖章一式一份,连同各项目材料(一式五份)于2024年5月28日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至科学技术部312室。
6、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68619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