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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科普宣传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12    作者:     点击:

各有关系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高质量科普满足全社会需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全民科学素质,依据《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9号),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科普宣传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型

科普宣传专项包括科普基地能力提升、科普活动、科普作品(产品)研发等三类。项目以厚植创新沃土,增强高质量科普供给能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目的。优先支持科普基地,包括科普基地能力提升,以及以科普基地为平台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产品)研发。

(一)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项目名称:科普基地能力提升-XXX(基地名称)

总体目标:本项目支持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山西省科普基地进行科普基地展教品升级改造,搭建科普基地线上展示平台、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开展科普作品(产品)研发,组织科普交流合作、科普人才培养,举办科普讲座、青少年科普活动、服务基层主题活动等,提升科普基地科普供给能力,以高质量科普满足全社会需求。

申报条件:

1.开放时间。2023年、2024年科普基地开放时间均累计不少于200天,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0天。

2.机构设置。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有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

3.经费投入。每年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

4.活动开展。承担省(市、县)年度科技活动周等重大主题活动,或积极组织活动周期间特色活动。组织开展科普讲解、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普微视频作品、出版发行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科普音像制品。开展科普交流合作、科普讲座。

5.人才培养。培训科普讲解员、科普工作人员。

6.宣传报道。新建或升级科普线上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及各级传统主流媒体价值引领和新媒体传播速度快、面广的优势,对科普知识进行系列化推广报道。

印证材料:2023年相关活动的文件、方案、报道、音视频、图片等支撑材料。2024年项目支持期内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展教品升级改造,平台建设、科普活动、科普作品(产品)、人员培养、宣传报道等支撑材料,以及应急管理预案。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不超8分钟内嵌语音PPT

支持方式:按照择优立项方式,支持期1年,支持经费不超过6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方案和实施效果综合确定。优先支持2023年度评估结果为,且能够匹配自筹资金的科普基地。

(二)科普活动

项目名称:科普活动-XXX(活动类型)

总体目标:本项目主要支持具备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大赛能力和有相关工作基础的科普基地独立承办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承办,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承办下列科普活动,选拔优秀参赛选手参加国家赛,宣传山西的科普工作,提高相关科普活动知名度。

1.山西省科普讲解大赛

申报条件:

1)应面向全省做好山西省科普讲解大赛组织发动和策划实施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多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培训,开展预赛、复赛、决赛等工作,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并培训选手。

2)进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条;组织在全省开展3次以上科普讲解活动。

印证材料:比赛、宣传和培训方案等支撑材料,以及应急管理预案。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不超8分钟内嵌语音PPT

支持方式:按照择优立项方式,支持期1年,支持经费不超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2024年度科普工作目标、方案和已开展科普(包括能力提升、科普活动、科普作品(产品))等成效综合确定,原则上支持科普基地承办。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能够匹配自筹资金的科普基地承办。

2.山西省科普微视频大赛

申报条件:

1)应面向全省做好山西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的组织和策划实施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多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培训,组织开展微视频展播、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工作,评选并指导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2)进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条;组织在全省开展3次以上科普微视频线下展播活动。

印证材料:比赛、宣传和作品美化方案等支撑材料,并附应急管理预案。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不超8分钟内嵌语音PPT

支持方式:按照择优立项方式,支持期1年,支持经费不超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方案和实施效果综合确定,原则上支持科普基地承办。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能够匹配自筹资金的科普基地承办。

3.山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

申报条件:

1)应面向全省做好山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的组织发动和策划实施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多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培训,开展预赛、复赛、决赛等工作。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并培训选手;

2)进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条;组织在全省开展3次以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印证材料:活动、宣传和培训方案等支撑材料,以及应急管理预案。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不超8分钟内嵌语音PPT

支持方式:按照择优立项方式,支持期1年,支持经费不超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方案和实施效果综合确定,原则上支持科普基地承办。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能够匹配自筹资金的科普基地承办。

4.营造科技创新生态活动

申报条件:利用国家级、地方主流媒体及其APP等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短视频、长图等形式,对在晋科学家、科技企业负责人、科技奖获得者、外国专家、科技团队、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科技企业、实验室、科普基地等开展宣传推广,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培育创新文化土壤,助力科技创新。

印证材料:活动方案(文件)、宣传方式、活动各项指标等支撑材料。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不超8分钟内嵌语音PPT

支持方式:按照择优立项方式,支持期1年,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方案和实施效果综合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能够匹配自筹资金的申报单位。

(三)科普作品(产品)研发

总体目标:本项目主要支持广大科技(科普)工作者、大学在校生积极参与科普作品(产品)研发,培养和遴选一批优秀科普人才和作品(产品)。“科普活动大赛”承办单位组织省级比赛,优胜者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国家推荐。

各地市、各省直部门自行组织的相应比赛,可分别择优推荐3名(部)选手(作品、产品)直接进入省级复赛。

1.科普讲解

项目名称:科普讲解-XXX(讲解题目)

申报条件:

1)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自主命题,自行确定科普内容,项目负责人进行讲解,时间不超过4分钟。

2)讲解内容科学准确、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详简得当,层次清楚、合乎逻辑,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

3)项目立项后,应积极参与省科技厅组织的面向公众的科普讲解活动。

印证材料:讲解稿、讲解内容的权威依据(300字以内),提供20秒以内自我介绍+4分钟讲解录像(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视频大小300兆以内)。

支持方式:按照事后补助形式,最高3万元/项。

2.科普微视频制作

项目名称:微视频-XXX(视频名称)

申报条件:

1)通过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原创科普微视频(教学讲课视频、PPT生成视频除外),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2)视频应有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时长为2-5分钟以内。

32023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有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的视频优先。

4)项目立项后,省科技厅将组织面向公众的科普微视频线下展播活动。

印证材料:视频简介及权威依据(500字以内),视频脚本或分镜,视频(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视频播放网址及上传时间。

支持方式:按照事后补助形式,单个视频最高5万元/项,3个以上系列视频最高10万元/项。

3.科学实验展演汇演

项目名称:科学实验展演-XXX(实验名称)

申报条件:

1)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内容由申报者自行确定,演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实验内容应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演示效果应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实验表演可以是一人或多人配合演示,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准备。

3)项目立项后,应积极参与省科技厅组织的面向公众的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印证材料:实验剧本、实验内容的权威依据(300字以内),实验展演汇演录像(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视频大小500兆以内)。

支持方式:按照事后补助形式,最高3万元/项。

4.科普作品创作

项目名称:科普作品-XXX(作品名称)

申报条件:

1)仅限2023年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科普音像制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

2)科普作品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

3)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印证材料:500字以内科普作品介绍,科普作品封面、扉页(指印有书名、出版者名、作者名、印刷数的单张页)扫描件,原件5册(如不申请不再退还,集中捐赠学校)。

支持方式:按照事后补助形式,最高5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1.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或派出机构)。

2.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3.所申报项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公德良俗的内容。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4.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科普宣传专项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各项目所要求的印证材料。

四、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1.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jh.kj15331.com)进行。请认真阅读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3.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白色封皮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由组织单位连同申报项目清单(系统生成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人才处。

4.各项目内嵌语音PPT、科普讲解和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录像、科普微视频等刻录光盘或U盘一份一并报送。

5.我校网络申报时间截止为:202481518:00前。纸质版材料集中接收时间:824日上午930-1100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丁莉峰、王琦;电话:0351-3568619;邮箱:keji_chu@126.com


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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