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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太原工业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0:12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校科研领域的实践创新,现决定设立太原工业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面向我院教师及科研人员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我院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我省重大战略,开展理论创新、实践应用和政策研究,为服务我院教育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申报课题需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研究

(涵盖世界观方法论、"两个结合"路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2.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包括本质要求、实现路径、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引领作用)

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任务研究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基础性支撑(教育科技人才协同)、经济路径与策略)

4.新发展格局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研究

(构建双循环格局、提升产业链韧性、数字经济战略)

5.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法治中国建设研究

(民主制度创新、法治轨道上的现代化治理)

6.国家安全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研究

(总体国家安全观、风险防控体系)

7.文化自信自强与精神力量凝聚研究

(革命文化传承、文化创新生态、乡村振兴中的文化赋能、国际传播影响力)

8.绿色发展与人自然和谐共生机制研究

(低碳转型、能源革命、生态治理模式)

9.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联动机制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三个务必"实践要求)

10.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研究

(国际秩序变革、文明交流互鉴、一带一路”深化)

11.人口老龄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养老服务体系、民生保障机制)

12.意识形态安全与统战工作创新研究

(意识形态安全、统一战线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3.科技自立自强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培育)

14.融媒体与文化传播创新研究

(可视化传播、AI技术赋能、主流价值观传播效能)

15.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文化建设助力乡村、城乡协同政策)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初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教师需两位正高级专业人员推荐。

2. 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参与人最多参与2项。

3. 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相同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须形成核心以上论文1篇。

2.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须形成省级以上论文1篇。

3. 青年项目:面向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资助经费0.1万元,鼓励创新性探索,须形成研究报告1份。

以上项目研究周期为期2年,研究成果须以太原工业学院为第一单位,并标注为太原工业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编号,研究报告需提交查重报告(知网查重率不超过15%)。研究期满后,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资助经费全额按照原渠道退回。

五、申报流程

1.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须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项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3.申请人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科学技术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

4.科学技术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立项。

其他事宜,请详看附件。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丁莉峰、王琦;电话:0351-5616392;邮箱:kxjsb@tit.edu.cn。

科学技术部

宣传部(统战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