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的科学、规范、高效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计划任务书内容和任务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根据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2016度年立项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依据《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分阶段实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及项目合同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
三、检查组织方式
项目检查采取承担单位自查与专家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山西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一)自查(8月5日-8月18日)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开展自查工作,登录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8.26.227.179/)在线填写《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如实反映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并对项目进展情况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给出“继续执行合同”或“待整改”的建议。
3、材料报送。打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经组织部门审核签章后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山西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y4043805@126.com。
(二)现场检查(8月10日-9月20日)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自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汇总后反馈至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抽查。专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实地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填写《中期现场检查专家意见表》。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张春芳李桃
联系电话:0351-4043805
邮箱:ty4043805@126.com
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510房间(桃园北路与水西关街十字路口东北角)邮编:030002
山西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2017年8月3日
附件:
1、2016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表
2、《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