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系部:
请系部依据太工人发〔2012〕96号关于印发《太原工业学院岗位业绩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统计上报2014年度符合《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七)的相关科技成果复印件和证明材料。请及时通知相关专职及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于2014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成果纸质材料交于科技处。
电话:3568619 联系人:袁毅
科技处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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