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新办本科高校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其办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山西省教育厅继续安排针对新办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现将2015年重点(建设、扶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项目申报只限于全省新办本科高校已获批准的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或以本学科牵头的学科群。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以及山西中医学院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申报要求
每个重点(建设、扶持)学科限报一项,2014年已支持的学科方向不再申报。重点支持能够促进学校转型发展、能够支撑新兴专业方向的学科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各项目学校要对本单位2011-2014年所获本资助全部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形成自评估报告。本年度申报要坚持学校统筹,参考各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在听取校内外同行专家以及相关行业和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后申报。山西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项目实施绩效,择优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学科须填写《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可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重点建设工作栏目中下载),于12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至科技处。同时须提交本学科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
科技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