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省教育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申报条件。对于近年来科研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申报“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承担国家级重点以上项目第二负责人中特别突出者和优青获得者可以申报本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报送相应的《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2.申报日期、地点:请于2016年11月21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3.本文件及相关的《申请书》、《申请团队一览表》、《申请人一览表》、《申请团队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有关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索静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