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2019年修定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及未结项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材料:
结题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提交PDF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高校科技创新-结项报告书-主持人姓名”。
附件须提供项目相关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须被SCI、EI收录并附图书馆检索证明材料)、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成果有关的佐证材料,提交PDF电子版。“高校科技创新-佐证材料-主持人姓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以项目为单位合订成册,纸质版5份,电子版按系部汇总,结题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好后装订成册,于2021年5月31日前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_chu@126.com。
2、各系部汇总填写《2021年度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提交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科技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