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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院级科学基金项目(含延期)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11:22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院级科学基金项目(含以前延期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资助的院级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2)及2016年延期结题项目(附件3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

   2.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3.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结题(撤题),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院级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结题(撤题)申请书》(见附件5)。项目研究未达到预期目标,允许延期一年;项目研究如果已经延期一年,但仍未达到预期效果,不允许再次延期做撤项处理。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装订成册并加封面、目录。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于5月30日下午6: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312室。

三、结题形式

   组织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9年5月24日